一、驗視操作規定
1、快遞業務員應提示寄件人如實申報所寄遞物品,并根據申報內容對交寄的物品、包裝物、填充物進行實物驗視;
2、應在收寄現場對用戶交寄的物品進行驗視,具備條件的可在視頻監控下驗視;
3、宜由寄件人打開封裝;
4、重點查驗用戶交寄的物品、包裝物、填充物是否符合國家關于禁止寄遞、限制寄遞的規定以及是否與快遞運單上所填報的內容相符;
5、快遞業務員應注意人身安全,不應鼻腔直聞,不應用手觸摸不明液體、粉末、膠狀等物品;
6、對交寄物品內有夾層的,應逐層清查;
7、對于一票多件的快件,應逐件清查;
8、驗視后,如用戶再次增減或更換寄遞物品,快遞業務員應在用戶最終確認寄遞物品后,進行再次驗視;
9、驗視后,應按要求做出驗視標識,記錄驗視人員姓名或者工號,驗視人員應與用戶一起當面封裝;
10、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部門要求對快遞運單信息進行核對。收寄時,應提前告知收寄人相關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遞業務員應拒絕收寄。
二、封裝操作規定
1、快遞業務員或寄件人應根據快件的性質,數量選配適宜的包裝材料進行封裝;
2、快件封裝應堅固、完好,包裝外表面不應有突出的釘、鉤、刺等,防止快件突出物對用戶、快遞業務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防止運輸過程中包裝破裂或損壞其他快件;
3、快件封裝應整潔、干燥,沒有異味和油漬,確保封裝的快件不污染其他快件,便于搬運、裝卸和擺放;
4、快件封裝應根據快件尺寸、重量和運輸特性選擇合適大小的外包裝及填充物,避免不足包裝造成物品損壞及過度包裝造成材料浪費;
5、使用不干膠帶對包裝箱進行封裝時,宜使用帶有地名及品牌企業標識的專用不干膠帶;
6、封裝完成后,應牢固黏貼快遞運單或快遞電子運單,并對易碎品等黏貼相應標識。
三、投遞操作規定
1、安排快件派送和攜帶快件時,車輛不應超載,避免快件破損、遺失或被搶、被盜等,確保人身及快件安全;
2、文件及小件應分類按順序放入投遞車輛或快遞業務員隨身攜帶的盛裝容器內;
3、大件應按“先派后裝、重不壓輕”原則放入投遞車輛的容器中;
4、超大、超重快件,以及超出快遞業務員攜帶能力的快件,應由專門的派送車輛和人員負責投遞;
5、遇雨、雪、霧天氣,應增加防護措施,確保人員和快件的安全;
6、投遞車輛應按相關規定停放。離開投遞車輛前,應鎖牢裝載快件的容器,避免快件丟失;
7、投遞時,應核實收件人身份,按約定提供投遞服務;若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經收件人(寄件人)允許,可由其他人代為簽收;代收時,收派員應核實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責任;
8、對于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的,智能快件箱應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對收派員和收件人的操作過程及智能快件箱周圍環境進行全方位監控,監控的視頻和圖像資料應至少保留3個月,操作過程應符合YZ/T0145-2015中8.2以及相關管理辦法的要求。